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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点击查看,报名时间在10月15日-24日,准考证打印在11月21日开始>>>点击进入打印入口。照片上传的要求为(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笔试时间在2016年11月26日-27日,笔试已经开始查询>>>点击进入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乐恩教育网站,及时获取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就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我部人事司邮箱(KL2017mohrss@163.com)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需有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