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0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巫溪县辖区组织实施2020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公务员13名,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见《巫溪县2020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乡镇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 5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同时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现所在单位指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调剂、考察、公示、转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电话:51728018。
2.报名地点:巫溪县马镇坝行政综合大楼13楼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一览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自行下载《巫溪县2020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善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及现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后,同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相应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经初审合格的,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笔试公务员开考比例不低于3:1,事业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比例或取消遴选职位名额。取消的,通知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机关公文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报考者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14:3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遴选岗位人数,公务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体检人员;事业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等,则加试一场面谈,以面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递补的,该职位取消。
(四)调剂
没有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委组织部商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报考时同意岗位调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规定比例,并按要求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拟遴选岗位人数,按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且通过体检的人员中,公务员差额确定考察人员,事业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环节缺额的,可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人,3年内不得参加遴选。
(六)公示
笔试成绩和拟调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wx.gov.cn/)、重庆巫溪门户网(http://www.cqwxnews.net/)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巫溪县2020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巫溪县2020年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