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往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0名。
(一)综合岗位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
(二)综合岗位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
(三)综合岗位3:面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招聘20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服务群众工作、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形象气质佳。
5.会使用计算机并熟练操作office等文档编辑软件。
6.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上验证;无法验证的,不得以此毕业证所载学历报考)。
(二)面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招聘的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3.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服务群众工作、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形象气质佳。
5.会使用计算机并熟练操作office等文档编辑软件。
6.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上验证;无法验证的,不得以此毕业证所载学历报考)。
7.截止2020年10月13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
8.原派驻单位同意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社保局303会议室。
(三)报名资料。本次公开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同时提供本人通过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验证报告和备案表的不得以毕业证所载学历报考)。
4.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真实、准确填写的一式两份《报名表》(见附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凡因报名表填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时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7.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丰都县人力社保局303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其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 (http://www.cqfd.gov.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试报到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按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100分制,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 (http://www.cqfd.gov.cn/)查询。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用工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统一进行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时还需核查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请考生自行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和验证学历,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学历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cqfd.gov.cn/)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根据通知到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逾期未到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首次聘用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后须在用工单位服务两年及以上方能主动申请办理离职手续,不满两年申请离职的需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对提供的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简章》由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23-70738555。
附件:报名表.docx
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