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2017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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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
为满足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以下简称空警)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2017年度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及面试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及规则流程
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步骤
(一)报名确认及咨询
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面试环节的考生须填写《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系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及面试确认表》(附件2),并于
2017年2月14日16点前发传真至021-22330950。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参加上述环节的考生须撰写放弃声明(附件3),并于2017年2月14日16点前传真至021-22330950。接收传真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14日16点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每天9点至16点。政策咨询电话为13521503713、13521607027,接受咨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14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应答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点至16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2月16日上午。请考生于8点20分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考生所需携带的资料:
报考甲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
(1)考生身份证的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考生持有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员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航空人员Ⅳb级体检合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下载)。考生应如实详细填写、粘贴照片,其中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等信息。
(6)《拟录用空警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6)1份。
(7)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用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所报考职位代码,并请预先剪好。
报考乙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下载)。考生应如实详细填写、粘贴照片,其中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等信息。
(6)《拟录用空警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6)1份;
(7)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用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所报考职位代码,并请预先剪好。
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除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员执照、航空人员Ⅳb级体检合格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等证照外)及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资格复审结果:2017年2月16日19点后,考生可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传达室外宣传栏查询《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日,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7点前到指定地点报到,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集合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查询)。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在体检前交纳押金650.00元。体检中采取单项淘汰的方法,即某一项检查不符合体检标准时,不再继续进行其他检查。至某一项淘汰时按照所完成的物理检查及辅助检查项目收取体检费用。体检项目及每项收费(共计634.00元)如下:
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神经科、眼科、耳鼻喉科,每科收费20.00元。
辅助检查项目:血常规20.00元,尿常规20.00元,肝功能45.00元,肾功能45.00元,HIV抗体检测60.00元,RPR20.00元,心电图30.00元,腹部B型超声波检查100.00元,胸部X摄片70.00元,尿液毒品检测120元,抽血费4.00元。
5、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饮食,勿进食油腻食物、勿饮酒勿饮含色素饮料;体检当天早晨勿进餐、饮水。
(2)如考生接受过屈光性角膜手术,必须距报考体检满3个月(或以上),在体检时向体检鉴定机构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和全部手术记录的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3)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6、体检结果:2017年2月20日17点后,考生可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传达室外宣传栏查询《体检合格人员暨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2日,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当日8点30分前到达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2、体能测评地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原龙华机场内)。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考生可自备毛巾、饮用水、零食等。
4、体能测评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可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查询)。
5、体能测评结果:2017年2月22日14点后,考生可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传达室外宣传栏查询《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暨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