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人员招聘66人
受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委托,重庆市博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 户籍为重庆籍或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男性公民;
2. 年龄18至3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8月4日(18至33周岁,是指1988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4日期间出生);
3. 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人员;
4. 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在所有现场环节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绿码”及“绿卡”),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间隔24小时),除体测及面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重庆市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派遣公司将根据场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做出是否暂停招聘工作的决定;
2.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 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不得应聘;
4.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 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7. 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星期四)9:00至2022年8月5日(星期五)17:00
2. 报名方式和地址:有意者请登录博大公司官网https://www.bodahr.cn/,按照页面提示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至:重庆市博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3号2-5)
提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24小时内)的渝康码、行程码(2码打印至1张纸上,渝康码显示全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显阴性结果、健康承诺书(附件3)各1份(渝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均需提前打印提供纸质件);
(3)本人近期1寸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4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
(5)本人户口簿(含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原件、复印件2份,市外户籍还须提供重庆市内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份;
(6)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其中,高中学历还须提供学籍档案证明原件(就读学校加盖印章的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PDF格式-打印);
(7)本人信用信息报告1份。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并打印;
(8)个人征信报告1份。到人民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地址: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9)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1份;
(10)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认证、从业经历或专业特长方面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博大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分时段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博大公司通过公司报名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电话予以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博大公司官网上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1.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2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3.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5. 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博大公司官网上统一公布。
(五)面试
1.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未达到1: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博大公司官网上统一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设置有多个优先条件的,按先后确定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博大公司官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前,由博大公司出具人事档案调档函,调取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已按要求调取人事档案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博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往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应当服从调配,本人拒绝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聘用人员承诺在派遣单位最低合同年限不得少于两年,否则违约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2100元及相关津补贴,试用期满转正后月收入为2600—2800元,实习期满正式评定层级后,发放层级工资,年终考核奖金800—1000元(按南岸区公安分局辅警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加班工资按相关规定据实发放。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五、附则
本公告由博大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博大公司,咨询电话:400-699-2197。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南岸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重庆市博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往南岸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健康承诺书.docx
原标题:重庆市博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YGZDEewPpmwpo66s1bh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