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临时用工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文旅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区文化旅游委机关临时用工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3名,招聘岗位为党政办公室辅助文职岗1名、市场管理和统计科辅助文职岗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热爱文化旅游工作,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基础办公软件;
(5)退役军人和法律专业人员报名市场管理和统计科辅助文职岗可优先考虑;
(6)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3日起登录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dk.gov.cn/)查阅具体的报名时间、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711办公室(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西楼附7楼),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68926979。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按招聘条件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填写报名表及报考承诺书。
(二)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
1.经过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调剂,递补或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在所有考生平均成绩以上。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报考人员是否存在前科劣迹、违法违纪记录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科室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岗位以区文化旅游委党组会研究确定为准,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工资待遇
按照《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执行。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
2.报考承诺书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临时用工人员招聘简章.doc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原标题: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临时用工人员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ddk.gov.cn/zwxx_271/bmjz/bmdt/202303/t20230303_11701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