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选)聘591人公告已经发布>>>点击查看,详见职位表>>>职位表。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报名时间为:8月5日9:00-12日24:00,>>>报名入口。缴费时间为:8月16日24:00前。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8日9:00-9月1日24:00>。笔试时间为:9月2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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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笔试辅导课程
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加快合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其中: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合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情况一览表》(以下均简称《一览表》,附件1、2、3)。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7. 自愿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网上报名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或招聘岗位报名。特别提醒: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录机关(单位)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khz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khzp/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7年8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8月19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五、现场资格审查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1室(合川江城大道236号)
3.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一份,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总成绩100分。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事业单位个别岗位要求的规培证未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2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