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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0月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98名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0月非事业编制招聘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10月非事业编制招聘的总成绩(见附件1)予以公布,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31日早上8:00;
2.体检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3.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迎宾大道2号;
4.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底色无要求)、体检表(自行下载体检表打印,见附件2)。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报告交回体检中心前台,由学校统一领取;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4.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5.咨询电话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023-49578588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0月非事业编制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pdf
人事处
2023年10月28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10月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cqcvc.edu.cn/zhuzhan/newspaper.aspx?t=5&id=4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