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缺编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发布):
一、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本次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条件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的指各层次学历均需符合此要求,例如岗位表中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指专科、本科、研究生均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
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考生的专业须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名称相同。所有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可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余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归国人员需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2000年3月20日以前出生(含3月20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
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3月2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3月20日)。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18年3月20日8:00—3月24日8:00;照片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8:00—3月25日9:00;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8:00—3月25日10:00。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考试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上传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照片,不进行其他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应于照片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照片。
3.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已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18年4月11日8:00至4月15日9:30期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研究同意后,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满分100分。《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发布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的加分材料为:报名信息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情况)、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的加分材料为:《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加分人员于2018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加分材料提交至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4号楼3楼31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5.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政策性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中上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6月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要求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须写明毕业时间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上的学历和专业名称)。
3.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
如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时,可在本招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满分100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形成竞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委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技能操作面试成绩×40%。
考生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技能操作面试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确定名次(若均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核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核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主考机关组织调查。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120007、120008、120009、120014、120016、120026、120028、120032岗位的,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证件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公招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除政策规定外,乡镇事业单位的受聘者在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都将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在整个考聘期间切记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雁江区卫计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面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建议考生打印多份《准考证》,以防丢失。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28-26920552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培训考试中心:028-26110985
3.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028-26920618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