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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江津区中医院建院于1953年,由德感本部、四牌坊康复中心、小什字老年病中心三个院区组成。是江津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是首批重庆市示范中医院,2016年成为湖北中医药大学、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6.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万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4.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50张,实际开放床位1100张。
医院现有职工75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4人,其中高级职称63人;硕士56人,本科生264人;执业医师总数281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重庆市名中医2人,江津区名中医9人。设置有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心病科、脑病科、肺病科、脾胃病科、老年病科、肾病科、外一科、外三科、骨伤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等26个临床科室,开设专科门诊41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23个。拥有64排CT、1.5T核磁共振、DSA、高端彩超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医院建有全区心电网络中心、胸痛中心,拥有远程会诊系统,可以与省内外各大型医院开展远程会诊活动。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应聘条件 | 薪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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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 硕士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2年以上;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思路清晰,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或项目两项以上; 2、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大学术成就,获得过省部级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近5年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0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著2篇以上的; 3、在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并在该领域取得较大成就,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担任国家级学会一、二级学会的委员、省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 <1>符合区级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30万安家补助(分五年平均发放),1000元/月人才激励金;10万购房补贴(分三年平均发放);符合区级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2>院内优惠政策: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安家补助20-30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享受两年1000元/月岗位津贴(如享受相应职务津贴者,则就高单一享受)。 |
特聘专家 | 不限学历 |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6、重庆“百人计划”人选 | <1>市级优惠政策:符合市级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一次性安家补助30万;“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3000元/月岗位津贴;其余1000元/月岗位津贴。 <2>区级优惠政策:符合区级第二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100万安家补助(分五年平均发放),3000元/月人才激励金;20万购房补贴(分三年平均发放)。 <3>院内优惠政策: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安家补助100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5000元/月岗位津贴。 |
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 | 硕士 | 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 | <1>区级优惠政策:符合区级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2>院内优惠政策: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一次性安家补助3-8万元。 |
高学历人才 | 博士 | 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45岁以下。 | <1>区级优惠政策:符合区级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30万安家补助(分五年平均发放),1000元/月人才激励金;10万购房补贴(分三年平均发放)。 <2>院内优惠政策: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安家补助20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享受两年1000元/月岗位津贴(如享受相应职务津贴者,则就高单一享受)。 |
技术骨干 | 本科 | 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 2、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杂志上发表论著3篇及以上; 3、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相关学科国内创新的诊疗技术,为医院创造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1>区级优惠政策:符合区级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并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2>院内优惠政策:签订合同5年以上者,安家补助10-20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享受两年800元/月岗位津贴(如享受相应职务津贴者,则就高单一享受)。 |
儿科 | 硕士 | 1、专业:儿科学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 3、招聘名额:1 4、其他条件:有相应执业资格或规培证者优先 | |
耳鼻喉科学 | 硕士 | 专业:耳鼻喉科学 学历学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其他要求:有介入资质者优先;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我院或江津区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需求人数:1 | 江津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摘要: 一、高层次人才类别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特殊津贴政策的各类专家; 2、各类正高级职称人才。 3、凡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取得的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工作2年以上的高学历人才。 二、安家资助 1、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江津,由用人单位向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供其使用5年。 2、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江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履行有关组织程序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其中,引进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安家补助费由区财政承担。 3、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10-30万元补助。 三、培养使用 1、 引进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上予以特殊保障,在职位上可设置特殊岗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2、 引进人才在区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经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予以承认,享受本区同类人员相同待遇。 3、 引进人才在国(境)外取得的执业资格或参加培训获得的从业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与本区同类人才同等对待,允许在津依法执业或从业。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摘要: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硕士正高或博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具有较强临床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处于国内先进、市内领先水平者。 3、有较强的科研和行政管理能力,近三年内主持开展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在临床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在三级甲等医院科室管理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或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医学会专业学会委员、市级主要专业学会主任委员职务者。 (二)技术骨干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突出专长,能带动本学科开展新技术,能为医院打造技术品牌者。 2、博士研究生学历,可独立开展工作且有本专业处于省、市领先技术水平者。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引进人员办理正式进院手续后,基础工资按照人社局核定的国家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院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为10年,根据引进人才类型,医院在其最低服务期内给予特殊岗位津贴,另,住房补助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殊岗位津贴:博士中级及其以下职称2万/年;博士副高、硕士正高3万/年;博士正高5万/年。 2、引进来院的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配偶在外地的,医院在上级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照顾性调入,并尽量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工作。其配偶为研究生学历的,由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办理正式进院手续;其配偶为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由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程序经人社局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办理正式进院手续;其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医院岗位要求相符的,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合同制人员对待。 |
肿瘤学或中西医结合肿瘤方向 | 硕士 | 专业:肿瘤学或中西医结合肿瘤方向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 其他要求:有执业医师证+规培资格证优先 需求人数:1 | |
心胸外科学 | 硕士 | 1、专业:心胸外科学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 3、招聘名额:1 4、其他条件:有执业医师证+规培资格证优先 | |
药剂科 | 本科 | 中药学全日制本科,男性 | 5,000-8,000 |
肝胆外科 | 硕士 | 1、专业:外科学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 3、招聘名额:1 4、其他条件:有相应执业资格或规培证者优先 | |
消化科 | 硕士 | 1、专业:内科学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 3、招聘名额:1 4、其他条件:有相应执业资格、规培证或介入治疗资质者优先 |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专业:临床医学 学历学位:本科 其他要求:取得规培资质 需求人数:10 性别:男生 |
联系人:何静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津马路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