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是重庆市水投集团下属的国有企业单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2、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日,即在1982年7月8日至1999年7月8日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6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详见附件5。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报名前认真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岗位一览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等全部内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党群办(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1号)。
3、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资格审查资料: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2)报名所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或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的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2);考生填写的报名表1份(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须按规定提交经单位和上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签字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4)。
考生确因紧急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现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最低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4)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二)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两科总分值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8年2月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为《财务管理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财务管理知识》×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7月1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
面试开始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的,经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审核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原则上按照实地考察进行,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办公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进行聘用,最终招聘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存档备案。
聘用人员用工方式为合同制员工(正式编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足额缴纳五险两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劳保福利除外,工资待遇约4000元/月。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的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简章由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18225226226 ,联系人:黄 科
附件1: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