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自愿在云阳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四项之一的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生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这四项条件限制。
1.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
2.大学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3.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称号;
4.大学期间所学各必修课成绩≥65分和选修课成绩≥61分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定于11月21日至12月2日进行。具体招聘时间、地点以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相应学历层次及专业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应填写招聘单位序号)。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④《报名登记表
》一份。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指标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属紧缺学科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专业知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采取现场才艺展示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八)岗位确定
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招聘单位非单一学校的,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各岗位确定的拟签约人员拟定于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在云阳县教委集中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上交由所在院校加盖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作为政审考察依据)。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类别备选学校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有人员于2017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2018年春季开学前取得)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8月2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登陆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2018年春季开学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胡海 18290501678
附件1:一览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