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3-65021386
报名电话:13388920186
网址:www.leenjy.com
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7年至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
医学类、水利类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学历;
支农类岗位,专业涉及:(1)作物生产类专业:作物生产技术(含现代农艺方向、生态农业方向、有机农业方向)、植物保护、种子生产与经营、生物技术及应用;(2)动物生产类专业:畜牧兽医、动物医学、饲料与动物营销;(3)园艺园林类专业: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4)中草药生产类专业:中草药栽培技术;(5)农产品加工类专业: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等五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学历;
(三)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相当于本科学历报考;
(四)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各地招募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汇总表》,5月10日后可登陆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询。
(二)网上报名。考生可于5月11日00:00至5月24日12:00登录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核。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1日00:00-5月24日18:00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岗位条件确定本市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并反馈给考生查询。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后登陆广西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2.笔试时间:6月2日上午9:30-11:30;地点:南宁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免笔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笔试需携带的材料: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6.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西人才网查询成绩。
(五)面试
1.面试组织:全区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2.面试人员确定:①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②本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公示。
3.调剂:生源不足的,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前提下,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最低比例、因岗位专业紧缺确需开考的,需报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4.面试须提交的材料: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供面试复核使用。可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④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面试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确定考核名单(7月中下旬)。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并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将拟定招募对象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公示、确定拟录取人员(7月中下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等媒体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八)体检。拟录取人员需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前对拟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再次验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九)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8月上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举办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到各服务单位。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好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其中支医类人员第一年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跟班培训锻炼,并指定专人负责传帮带,第二年安排到基层卫生院从事具体临床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