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石柱委办发〔2018〕12号)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启用编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全额拨款事业岗位7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聘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自参加工作以来无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2《石柱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即报名前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转任(交流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附件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30kb以下,JPG格式文件)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面试前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17:00前在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0年6月5日10:00起至6月6日9:00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方式进行,考试需进行笔试和面试。选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聘的岗位,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办理退费。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6月6日上午9:00,笔试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资格复审初定在6月6日下午4:00在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合格材料、报名推荐表(附件1)以及符合选聘岗位相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做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面试
按选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7日上午9:00,面试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30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人力社保局大楼前集中。
(四)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
(五)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取消该选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在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1天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可举报,县人力社保局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选聘资格(举报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科73332853)。
(七)岗位确定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社保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选聘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或岗位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选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
五、其他
因疫情影响,本次选聘笔试和面试及资格复审前需对应试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超过37.3℃,不允许参加笔试或面试。考生在开考前可申请体温复查2次,若2次复查体温仍超过37.3℃,则不允许参加本次选聘考试。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石柱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3:报名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