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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气象局2020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重庆市气象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5日18: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qixiangrenshi2012@163.com,并拨打电话023-89116270进行确认。
2.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重庆市气象局计财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
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15日18:00前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面试确认邮箱,同时将原件邮寄至重庆市气象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提出放弃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20年6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张守凯(收),邮编:401147,电话:023-89116270,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材料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邮寄材料原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20年6月29日14:00—17: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气象局办公楼907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08:2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报到地点
重庆市气象局办公楼907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
乘车路线:乘坐轻轨三号线在“嘉州路”站下车;乘坐公交车在“新牌坊西”站下车。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7月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到重庆市气象局办公楼门口集合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前不能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重庆市气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严格遵守,主动配合招录机关检测和查验,并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当天,须签署《重庆市气象局2020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本人知悉告知事项,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考生要注意关注面试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行程安排。
4.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另行安排。
5.面试时如考生出现体温≥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招录机关可以视情取消该职位当天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6.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面试有关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等,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张守凯:023-89116270
文 丘:023-89116195
传 真:023-8911610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重庆市气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