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名称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面试时间 |
178131012800401 | 杨玉婷 | 综合司调研信息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34.20 | 6月20日 |
178132030202106 | 孟文蔷 |
178136070401507 | 余 礽 |
178111160400324 | 赵 楠 |
178144020101215 | 王亚波 |
178114010601112 | 刘禾雨 | 综合司督查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33.70 | 6月20日 |
178132020202303 | 曹梦妮 |
178161010201504 | 贾 懿 |
178111051802617 | 蔡孟阳 |
178141140100124 | 屈培娟 |
178111024501725 | 刘乘风 | 政策法规司政策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31.30 | 6月20日 |
178132010400526 | 张 斌 |
178137020500617 | 刘婷婷 |
178111062801123 | 韩冬阳 |
178113011503119 | 陈永召 |
178111060500208 | 刘翔宇 | 开发指导司人力资源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34.40 | 6月20日 |
178135020201607 | 刘 涛 |
178114010503629 | 樊鹏飞 |
178132030203302 | 周振祥 |
178113011500530 | 孙云飞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5日中午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iqiaohan1206@126.com,并同时传真至010-84419682。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务院扶贫办XX职位面试”(详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5日中午12时前传真至010-8441968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不参加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20日(面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办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推荐信(详见附件3),推荐信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材料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视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6月20日(周六)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开展。参加4个职位面试的考生均于当日上午8:00到面试报到地点,尔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截至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扶贫办办公楼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可乘地铁10号线在太阳宫站下,由B口出站步行约800米到共济大厦。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日上午8:00到国务院扶贫办办公楼一层大厅。体检须携带身份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要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面试当天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凡现场确认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2.面试将持续一天,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好时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请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 010-8415595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docx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附件3:单位推荐信.docx
附件4:待业情况说明.docx
附件5: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国务院扶贫办人事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