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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人才交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我县教师发展中心师资力量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考调研训员。
一、考调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指标
本次公开考调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4名(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征得现编制所在单位及教管中心同意后均可报名:
1.丰都县公办学校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2.热爱教研事业,自愿从事教研工作,认同研训员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发展。
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有较强的业务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4. 在我县学校服务期满四年,跨乡镇调动一个单位后需在新单位工作满四年(机构改革产生的人事关系调动,但人员岗位实际未发生变动的情形不视为一次调动)。有特定服务期限人员需在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考调。
5.从事报考学科教学6年及以上,已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
7.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即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 近四学期考核积分平均名次居所在学校参评专任教师的前50%名次之内。如果本年度春季学校积分考核工作未完成,则向前追溯一学期积分考核的结果。(其间若遇产假,其产假当期积分可不予计算,向前追溯一学期计算四学期考核积分平均名次)。
平均名次的计算:四学期名次之和除以四学期参评人数之和。50%的认定:参加考调人员系一般教职工,参评人数为除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教职工;参加考调人员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参评人数为全校所有教职工。计算结果的位次在50%内,符合报考积分要求。
11. 报考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12.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属于考调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信访、师德师风等有关规定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优先及其他条件
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市名师工作室成员、市级骨干教师,可将年龄放宽至43岁(即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学专科。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本人申请,编制所在单位及教管中心审核同意。
各考调岗位实行对岗申报方式报名。
各考调岗位拟考调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考调岗位的考调。
五、组织方式
考调工作的笔试、面试由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六、考调方式
考调工作重在考查参考人员的业务能力,且适合相应岗位的综合素质。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调,现实表现测评合格方可确定为拟调动人员。
1.笔试
(1)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自带所需文具。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①专业知识:报考初中学科研训员岗位的考该学科较高难度中考题,报考高中学科研训员岗位的考该学科高考模拟题。分值为100分。②写作。分值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0.7+写作×0.3。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当日晚22时前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fd.gov.cn)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
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评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
面试总成绩=说课×0.3+评课×0.5+答辩×0.2。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进入现实表现测评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及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并报县教委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现实表现测评人员名单于面试当日晚22时前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fd.gov.cn)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4.进入现实表现测评人员确定。
现实表现测评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考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参加工作时间早者(按档案最早记载时间为准)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5.现实表现测评
现实表现测评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丰都县教委、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对拟考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测评,并对考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测评重点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现实表现测评分值不计入考调总成绩。现实表现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如因现实表现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为现实表现测评人员。现实表现测评考官对考生现实表现测评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现实表现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对象因复查资格条件不符,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报考学科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现实表现测评人员。
考察对象在进入现实表现测评阶段及以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调动的,不再递补。
5.拟调动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成绩、现实表现测评,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
考调教师必须在新考调入单位服务期满6周年,方可再次申请调动或转行(调出教育系统外)。
6.公示:
拟调动人员公示信息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调入单位、总成绩等。
七、报名和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6月18日下午2:30-6:00,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在县教委六楼会议室或人事科412办公室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带来的影响及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 参考教师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材料包括: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若未能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任审批表(或聘任文件)、《丰都县公开考调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报名表》(附件2,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教管中心主任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等其他证明材料和近期1寸免冠同底登记照3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5.参考教师应将本人的出行史、接触史、健康史如实向学校汇报,在笔试及面试时须分别提供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健康证明(附件3),并配戴口罩。
八、纪律与监督
2020年丰都县教师发展中心考调研训员工作在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各相关中小学校要张贴简章并利用QQ群、微信群、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教职工熟悉报考条件,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调过程中有违反公开考调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调考试,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报考人员参加考调时应对调动到所调入单位可能对其本人的职称、待遇等方面的影响提前进行充分了解,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可向教委申请自愿放弃调动(学校签注意见),若未按期申请又要求放弃调动的,将计入个人诚信信息并装入个人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调考试,也不得转行或调出县外。
举报电话:70714042(法规信访科)、70700807(人事科)、70605060(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九、本简章由丰都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丰都县教育委员会、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丰都县公开考调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0年丰都县公开考调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报名表;
附件3: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