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3-6502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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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大渡口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综合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20日《大渡口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现已如期开展了网上报名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就综合测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30日9时30分起至8月1日12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综合测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有关内容已按《简章》规定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如考生因电话停机或者信息填报有误和未及时浏览公告(通知)信息等导致未及时收悉通知、未按时参考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特别提醒:请考生仔细阅读《大渡口区2020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招考考试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3.综合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其他事宜按《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023-68689026
重庆钓鱼嘴滨江湾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3-68930208
重庆伏牛溪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3-68841578
重庆九宫庙商圈建设开发有限责:023-68080907
重庆渝台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23-68844242
附件:大渡口区2020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招考考试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附件:大渡口区2020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招考考试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关于调整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121号)规定,为保证广大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按以下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请报考人员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方法为: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中,输入所在地区即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健康码绿码。
二、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答题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考试当天,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报考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导致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