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20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奉节籍)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面向我市为奉节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0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
(三)面向我市为奉节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0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奉节县2020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 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职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内容及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下同)首页“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1011室(西部新区职教中心旁)。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笔试和在校期间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部属师范生及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
2. 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专业知识,总分值1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2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40分)。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奉节籍)总成绩=笔试成绩
2.小学全科教师岗位
考核总成绩=在校学业成绩×40%+笔试成绩×60%
3.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考核总成绩=学生在校综合成绩×50%+笔试成绩×50%
在校学业成绩(折算百分制)折算公式为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后两位数×10,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校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具体招聘单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根据岗位的招聘名额,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奉节县教委组织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校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经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调换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在本县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6561107(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奉节县2020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奉节县2020年面向基层定向培养计划人员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