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公告中引进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98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其中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条件
1. 学历条件(满足以下八项条件之一即可):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③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
④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⑤驻大庆高校硕士研究生。
⑥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两年人员;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街道、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非在编人员。
2. 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
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五)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三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50%已发政策待遇资金。
报名方法及程序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登录“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8日16:00。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即报名成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23日9:00至2020年9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 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9月21日登陆“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本公告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取得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
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
2. 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4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 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引进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后可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见附件3)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引进。
(三)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出现成绩并列,则增加一轮面试,以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统一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引进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引进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最新的引进计划以“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发布为准。
(四)本公告由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370017。
考试防疫要求
1.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9月11日前)在微信小程序中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9月25日、9月26日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考生下载《大庆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考生健康卡),务必在9月10日至本人准考证打印之日每天如实记录本人健康相关信息(不需要每天上传)。打印准考证阶段开始后,考生便可登录大庆市人才引进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考生健康卡》扫描件(PDF格式,签名必须手写)。考生上传健康卡,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考生不按规定填报《考生健康卡》,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完成至考试当天这一时间段,考生旅居史(主要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相较于之前上传的考生健康卡发生变化的,必须即时报备,不得延误。考生抵达大庆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大庆的,必须及时报备。报备方式为发送短信至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13766790465),短信内容: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健康码颜色、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是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本人是否已做核酸检测及结果。
2. 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大庆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 考生抵达大庆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大庆的,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4. 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9月25日、9月26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现场将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信息真实性进行抽查,发现信息造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6. 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笔试期间,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面试期间,除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7. 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 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附件:黑龙江省大庆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