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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中梁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6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统筹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干部整体素质,解决干部后备人才缺乏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和4名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农村基层工作人员4名。
(二)工作地点:中梁镇人民政府、新发村、龙泉村、茅山峡村、石院村。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党建专职指导员:
(一)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强,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既要懂党务又要懂业务。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即197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农村基层工作人员: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回农村创业、发展的意愿,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8日至2002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优秀创业人士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大专及其以上教育学历。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基本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沙坪坝区中梁镇新发路12号三楼313办公室);联系电话:65540915;联系人:王老师。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能证明自己身份、学历、政治面貌(报考党建专职指导员需提供党员证或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1张。
5.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关键报名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素质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党建专职指导员测试内容主要为党务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计算机操作等;农村基层工作人员测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文字综合以及计算机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由镇政府负责出题,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指标比例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报考人员以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医院需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审查
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录取聘用
根据审查结果,对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党建专职指导员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本单位将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经核实按规定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体检和公示情况替补录用拟聘人员;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转正后参照沙坪坝区委组织部、沙坪坝区民政局有关规定管理),如有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经核实按规定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体检和公示情况替补录用拟聘人员。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党建专职指导员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转正后工资待遇的80%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任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岗位补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参照村“两委”委员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任,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参照村“两委”委员执行。
3.咨询、监督电话:65540915。
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