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满足大足区消防工作的需要,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大足区内所属各消防救援站工作。
一、招聘岗位
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B2),通信员,装备技师等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违纪违规记录,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六) 退伍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具有体育、声乐、通信、电脑办公、写作、摄影摄像、电器线路维修、驾驶(B2照以上)等特长的优先录取,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条件录取。
(七)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人员。
三、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24小时值班备勤。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享受每月8天假期,并按相关规定享有带薪年假、护理假等休假待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特殊津贴等。另享受年度考评奖、驾驶员安全奖、加班补助等福利。综合月工资约3500元-6000元(不含年度发放部分)。
基本工资:1800元/月。
岗位补贴:1200元/月。
工龄工资:每工作满1个年限,增加100元/月。
等级工资:随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鉴定可晋升四、三、二、一级,分别按照每月300元、900元、1800元、3000元发放等级工资。
绩效工资:500元/月,按月考勤结果发放。
政府专职消防员特殊津贴:班长津贴800元/月,副班长津贴500元/月,通信员津贴200元/月,消防车驾驶员津贴200元/月,装备技师津贴200元/月,宣传报道员津贴200元/月,兼职多岗位人员只能享受一项岗位津贴。另设消防车驾驶员安全奖,奖金200元/月,按年发放。
年度考评绩效奖:6000元/年(工作满一年发放)。
加班补助: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假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支队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险1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住宿、服装及伙食等参照消防员标准由我支队统一安排。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培训管理由我支队负责,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合同工资的80%),组织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每月4天假期(统一安排),试用期暂扣2000元服装费(10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补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分配到所属救援站工作。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等。
(五)选派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参与驾驶、通信、无人机操作等技能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承担。
(六)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支队工作期间可就读支队合作高校,提升全日制学历层次并享受学费优待政策。
(七)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消防员。
(八)初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正式上岗后未在规定时间申请离职或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或开除的,需按规定赔偿相关费用。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
报名流程:填写《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并带齐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学历证书、驾驶证、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证件照3张前往下列报名地址之一报名。
1、大足区智凤街道茅里堡3组1119号区消防救援支队409室(大足东收费站下道口旁)
2、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76号人力社保局智慧人才大厅(南门派出所旁)
联系电话:43723324,刘老师。
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支队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未通过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3月24日8:30(如有变动提前通知)
考核地点: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
考核内容: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 +面试成绩×30%×心理测试20%)。
1、心理测试:以笔试的方式对招录对象进行现场考核,考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3000米跑(20分),单杠引体向上(10分),100米跑(10分),立定跳远(10分)。因体能测试项目运动强度大,患有各类疾病或自觉不能完成体能测试的,请主动申请放弃测试,否则责任自负。
3、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映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在三个阶段测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支付。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提供介绍信,体检合格人员持介绍信前往户籍派出所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出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招聘简章,不得再提出异议。
本简章由大足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大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