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7〕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彭水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我县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2017年至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自愿在彭水自治县工作5周年以上;
5.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6日9:00—9:30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联系电话:023—78496338。
2.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彭水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统一参照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版)。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我县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县委组织部门文件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3.领取准考证
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3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天内在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二)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不能确定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的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彭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psx.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用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聘用时考生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78448220
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784963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彭水自治县面向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及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彭水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leenjy.com/news/14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