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天星桥街道党建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街道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中共正式党员;
3.政治素质强,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了解掌握相关党务知识和业务知识;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统筹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
7.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8日(工作日期间9︰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天星桥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7号)。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65420461
3.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由街道党建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素质测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入场。
2.面试
面试名额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考试说明
(1)笔试内容包括党务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计算机操作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3)素质测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素质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报考人员以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重要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素质测试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因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依据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