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急需紧缺人才到凉山工作,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西昌市发改经信局总经济师1名;
西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总会计师1名;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规划师1名;
德昌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工程管理专员1名;
会理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技术专员1名;
会东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师1名;
宁南县审计局审计专员1名;
普格县发改经信局发展规划专员1名;
布拖县统计局统计专员1名;
雷波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专员1名;
美姑县审计局审计专员1名;
甘洛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技术专员1名;
越西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专员1名;
冕宁县财政局工程造价专员1名;
木里县财政局国库会计1名。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8:00至6月25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关县市委组织部指定邮箱,每人限报1个聘任职位。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3.电子邮箱地址:
详见《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联系方式》(附件3)。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聘任职位,或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20%,专业知识测试占8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面试的方式和内容根据职位需要研究制定,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根据考试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方式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均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不合格的,取消聘任。
(二)薪酬待遇
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具体由聘任单位与拟聘人员面议,以聘任合同为准。聘任单位按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三)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方式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
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批准,聘任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满五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四)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二)招聘职位具体情况可咨询各县(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联系方式》(附件3)。
(三)本次招聘在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等各环节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并取消对应职位。
(四)招聘各环节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另行通知。请确保预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保持通信设备畅通。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34-3866408
监督举报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附件1: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2021年凉山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联系方式.xlsx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1年6月3日
原标题:2021年凉山州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