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道控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前身为垫江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心,国有独资公司,现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1人,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既定的招聘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学识、品德、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为企业选聘充分的人力资源。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社会工作职业守则;
2.道德品质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招聘:试验技术员(储备人才)
招聘人数:3人
性别要求:不限
年龄:30周岁以下
岗位职责:开展桥梁、道路试验检测工作。
应聘条件:
1.立志在试验检测方向发展;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工程施工检测的工作性质;
3.土木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试验检测师
职位部门:试验检测室
性别要求:不限
年龄:45周岁以下
招聘人数:2人
岗位职责:开展桥梁、道路试验检测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从事公路桥梁等工程试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2.持公路试验检测师证书(桥隧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工程施工检测的工作性质;
4.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助理试验检测师
职位部门:试验检测室
性别要求:不限
年龄:45周岁以下
招聘人数:6人
岗位职责:开展桥梁、道路试验检测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从事公路桥梁等工程试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2.持公路(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工程施工检测的工作性质;
4.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垫江县桂东大道南段256号(福家酒店旁)公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 庄老师13038354135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2021年7月16日17:00。
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报送至邮箱421379466@qq.co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本人毕业(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承诺诚信应聘,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应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公司收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后,对报名人员将于2021年7月17日统一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1)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列不低于1:3,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低于开考比列则相应减少岗位人数。
(2)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公布。
笔试时间:在资格初审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名额1:2的比列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职业素养、语言表达、适岗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综合情况,分值100分。未达到规定比列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笔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本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薪酬福利、试用期等按本公司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聘,不得弄虚作假。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者在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因应聘者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应聘者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附件: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原文链接:http://www.cqsdj.gov.cn/sy/ygxx/202107/t20210713_9471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