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巴南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时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巴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虽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现场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推荐表》原件(附件5);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遴选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它资料。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办理说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取消遴选岗位的,退还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公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应在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组应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遴选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遴选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进入面试人选规则递补。
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www.cqbn.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遴选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遴选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遴选全部岗位需与遴选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在本区工作满5年,且在遴选单位服务满4年)。本次遴选的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33928
政策咨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15428。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5:重庆市巴南区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cqbn.gov.cn/zwgk_252/gggs/202108/t20210831_9640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