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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石柱委办发〔2018〕12号)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启用编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县内乡镇行政或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编;
2.2018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2018年因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自参加工作以来无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4.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石柱县2021四季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7.报考岗位须符合转岗管理办法规定。
(三)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即报名前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新招录的和提任中层干部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转任(交流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或附件的“基层工作经历”指聘用为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或者入编之前在我县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工作经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4楼大厅(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所需材料:
1.石柱县2021年四季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入编满5年的,提供聘用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近三年(2018-2020)年度考核结果;入编未满5年的,还需提供在我县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现聘任岗位的聘任依据(聘任文件或者聘任登记表);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50元考试费用,于笔试当日(2021年12月18日)上午8点前到石柱县人力社保局7楼报到凭身份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