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为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服务,加强队伍建设,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用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用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用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用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三、招用范围及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招用单位审核认定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4.外表端庄大方,言谈举止得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写作能力;
5.能熟练使用常用电脑办公软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用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特别说明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用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招用程序
本次招用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用范围和对象”,以及考试招用中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先书面征求招用单位同意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用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6日9:00至4月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人事考试”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招用单位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月 4日 8日上午10: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用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度放宽比例或相应缩减招用名额。
5.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00时至4月15日晚上24:00时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人事考试”栏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用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一览表将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地点暂定长寿区委党校。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每科120分钟。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具体地址: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5:30时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比例按照与拟招用岗位人数2: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因报考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放宽比例最低至1:1或相应缩减招用名额。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公布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1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直至额满为止,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对其报考范围及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核合格人员由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适当方式公示。
五、劳动合同订立及待遇
对考核合格的拟招用人员,由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招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或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为2800元/月左右(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参加4月16日笔试的考生需出示4月14日及以后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
2.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每一环节,应在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测量体温。同时,自备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相关环节:
(1)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进行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和未划定中高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市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21天的考生。(以上规定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
(2)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进行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用环节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其他事项
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个环节中,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相关信息。
八、其他
1.本简章由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程老师 杨老师40258384
附件1 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3月30日
原标题: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招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cqcs.gov.cn/bm/qrlsbj_75255/zwgk_73772/fdzdgknr_73775/rsks_rlsbj/202203/t20220330_10570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