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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周期,一般为上下每半年会有一次市属事业单位的统一考试,在每一个季度都还有重庆市各个区县的招聘考试。所以在每年的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中,事业单位的招考次数会有很多,很多考生在看招考公告的时候就会产生眼花缭乱的感觉。借此,乐恩教育专门针对2016年四季度事业单位的招聘,整理出考试信息表,在表中,每一次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招考人数、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都能够一目了然。>>>点击查看近期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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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名县属国有企业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招职位
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公招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巫山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 具有累计五年及以上旅游行业或旅游企业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同等职位经验,经历过旅游项目策划、设计、开发、运营全流程。
2. 具有证券、股票、基金相关的金融基础知识或从业经历。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或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三)符合下列情形的,实行加分:
1. 担任大型企业中层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或担任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
2. 担任中小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5年及以上,或担任中小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
3. 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5年及以上,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
4. 担任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5年及以上,或担任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3年及以上;
5. 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6. 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
7. 全面负责运营2个及以上旅游项目。
符合第1至5种情形之一的,加3分,不重复加分;符合第6和第7种情形的,加5分,重复加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公招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31日前,从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下载并填写《巫山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总经理报名登记表》,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三年考核结果文件、相关任职文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wsxgzh@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23-57687356。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人数与公招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1。在审核中,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说明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颁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分别实行100分制计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和实践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能力等。
笔试、面试得分分别按50%计入素质测评得分。每个职位按照差额考察人选与公招职位2:1的比例,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1名出现得分相同者,一并纳入差额考察)。素质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有关要求,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五)讨论决定
县委常委会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和要求,综合考虑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因素,按照拟招聘人选与公招职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履行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招聘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情况的,履行任职手续;否则,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管理和待遇
1.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同级人员的权利义务,享受同级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视情况按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2. 薪酬由基本年薪、年度绩效薪酬、任期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按基本薪酬的1.3-1.5倍确定,任期绩效薪酬按照不超过任期内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总额的30%确定。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举报电话:023-57691234(县纪委信访室)、023-57681303(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