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招聘20名
为充实法官助理队伍,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面试、政审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
法官助理20名(劳务派遣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类专业)或其他法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7)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回避情况的,在报名时应主动申报,并做出回避承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派遣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电子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2331631067@qq.com邮箱,压缩包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2)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报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400039。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doc)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询表
(5)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6)近期免冠红底1寸电子登记照1张(文件命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2331631067@qq.com邮箱)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小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关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官网。
(三)现场资格审查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指定时间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报名申请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询表、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关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据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九龙坡法院公告栏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一贯现实表现、是否需要回避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报到,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报到或逾期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年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
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如下次公开招聘前出现职位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有关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四、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金等构成,将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业绩情况,从优提升薪酬待遇。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其他事宜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考。如遇特殊情况,将视国家与重庆市相关规定及疫情管控具体情况另行调整,并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
(二)如遇其他工作安排冲突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申请表
原标题:派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