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17名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卫生人才资源,优化医技人员结构,实现县内人才“流动不流出”,改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留住难”、“招聘难”的局面,全面提高我县卫生人才队伍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根据《酉阳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酉阳自治县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定向考调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及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县内乡镇卫生院定向考调工作人员17名,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数详见《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
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除外)服务期满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 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3年曾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其他相关规定不能进行考调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截止报名前一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报考,并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视为专业相符。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402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应试人员应如实填写《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好有关报名材料,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本次定向考调实行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此次定向考调属卫生类紧缺人才招聘,可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
(三)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七、考察和选岗
(一)考察
由县卫生健康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二)选岗
岗位考生依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一样,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面试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定向考调所有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本次考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若出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5532718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关于更正《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内容的通知
原标题: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zwxx_104131/dt_104133/202210/t20221017_11192843.html
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关于更正《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内容的通知
现将2022年10月17日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发布的《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公告》中附件1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序号1临床岗要求专业为“临床医学类”更正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由此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17日
原标题:关于更正《酉阳自治县2022年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定向考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内容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zwxx_104131/dt_104133/202210/t20221017_11195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