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受丰都县公安局委托,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丰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派往丰都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本人户籍为丰都籍或非丰都籍但在丰都县生活半年以上。
2.本次招聘勤务辅警,岗位要求:性别男,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4日至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为2023年4月24日),身高168CM以上,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6.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五)注意事项
1.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8:00
2.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丰都籍人员提供本人户口簿(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丰都籍人员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份)等可以证明在丰都县居住半年以上的其他证明资料、退伍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特长相关资格认证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每张照片后请注明姓名)。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最高学历为高中的,还需提交学籍档案(加盖鲜章)。②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征信证明材料: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应聘人员登录 “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并注册个人账号,“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并截图打印;同时,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银行征信报告。若个人信用被列为失信人员或银行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将做不合格处理。
(4)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持上述材料前往规定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门口公告栏、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公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门口公告栏、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公布。
(三)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若有岗位出现未达1:4情形的,则所有参考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附件4)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公布。
4.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四)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若有岗位出现未达1:3情形的,则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门口公告栏、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其它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6)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丰都县公安局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附件7)等规定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的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的拟录用人员在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门口公告栏、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平安丰都”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丰都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人页+增减页+户别页)复印件3份、一寸登记照(蓝底或者红底)3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上家单位离职证明或者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1份、农业银行工资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到丰都县公安局(暂定)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丰都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2000元及相关津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实行正式工资标准,享受绩效工资,同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实习期满正式评定层级后,发放层级工资。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五、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0607018。
文件下载:
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doc
附件1: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附件4: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docx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7: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docx
原标题: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qfd.gov.cn/bm/gaj/zwgk_36090/fdzdgknr_36093/lzyj_36094/qtgw_36096/202304/t20230421_11901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