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季度事业单位(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笔试成绩、面试名单示及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进入面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人员予以公示,并明确资格现场审查有关事宜。
一、公示期
2023年6月13日—6月2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北段189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组织人事科尚善楼8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9477118
联 系 人:邵老师、于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30日8:30-17:00;
(二)审查地点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810办公室。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参加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接受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内的人员(见附件)。
(四)审查内容
1.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所有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参加综合知识考试准考证原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面试人员系往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既要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境外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3.面试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
(1)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
4.同意报考证明。现在仍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要提供单位准予报考的证明。
所有审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面试范围内的人员按照《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和指定地点接受资格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等),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顺序确定替补面试人员)。审查合格的,则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试讲)时间地点
(一)面试(试讲)时间
2023年7月2日上午8:30—18:00
(二)面试(试讲)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北段189号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当日上午8:30前到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810办公室报到,由学校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逾期(超过当日上午8:30)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试讲)要求
面试当天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综合基础知识准考证原件和学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进入面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rar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6月12日
原标题:学校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公示及资格现场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qjmx.com/showme/tid/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