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机构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秀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并主动辞职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在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考生为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附件2—附件6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经负责专业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殊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09:00—7月25日1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http://yzp-365.com:36127/zp2023/),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等信息(考生认真阅读页面,慎重选择岗位填报,填报岗位等信息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有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7月25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4:00为系统结算时间,不能缴费),按照渝价函〔2016〕160号文件规定,考生按50元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1:1。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26日9:00起至2023年7月27日10:30进入报名系统(http://yzp-365.com:36127/zp2023/)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将在缴费结束后,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详见《重庆市秀山县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综合基础知识大纲》(附件7)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1: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若经确认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2次。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人员、时间、地点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因考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秀山县国有企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秀山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各项目时间不少于10分钟,总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工作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至1:1。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和综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秀山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以及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并按应聘该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并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力社保局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力社保局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送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县属国有企业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关系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