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垫江县人民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派遣制驾驶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2名,男女各1名;
招聘派遣制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派遣制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武警可放宽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垫江县;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符合有关体检要求。双眼裸视4.9 以上。
(二)派遣制驾驶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较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一定的车辆驾驶、维护、保养经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准驾车型B1驾照及以上,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验;
7.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垫江县;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派遣制司法警察及派遣制驾驶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其他不宜担任派遣制司法警察及派遣制驾驶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4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垫江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大楼810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1寸登记照2张(白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地点后填写《垫江县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派遣制司法警察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各占50分)。技能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项,每项各25分,共计100分,按照排名赋分,最后体能测试的总得分折算为50分制,计入技能考试总分。
(三)派遣制驾驶员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由垫江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垫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由垫江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执行,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垫江县人民法院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垫江县人民法院报到,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垫江县人民法院担任派遣制司法警察、派遣制驾驶员,合同期限为2年。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出具是否转正建议,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单位依法为派遣制司法警察、派遣制驾驶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期间,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1年内垫江县人民法院派遣制司法警察、派遣制驾驶员出现缺额的,可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聘。届时补聘人员不再进行打字考试、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二)本简章由垫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原标题:垫江县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cqstl.gov.cn/zkly/qtzkly/202307/t20230727_12189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