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3年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全县城区学校面向县内农村学校和县外城区学校考试遴选教师107名(详见附件1,A类岗),城区学校面向县内农村超编学校考试遴选教师32名(详见附件2,B类岗),农村缺编学校面向县外选调教师28名(详见附件3,C类岗)。
本次遴选除资格复审阶段因取消资格和选岗阶段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可依次递补外,其他遴选工作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二、遴选对象
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遴选条件,并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在县外学校工作的在编教师。
三、县内教师申报遴选条件
(一)考试遴选岗位申报条件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 在本县非城区工作满3年(且在编单位工作满2年),原则上年龄男在5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在4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4. 具备相应岗位达标以上学历和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中职)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初中教师资格和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小学(含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和专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和专科学历及以上。
5. 原则上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拟报岗位匹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是学前教育或者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近;报考其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条件。原则上所提交的业绩材料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2020年秋季以来,有1次教学质量效果评价达到良好等次及以上(在教学质量考评中获得县级表彰或居全县前1/2名次的视为达到良好线);
⑵2020年秋季以来,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含现场基本功综合竞赛)获得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⑶近3年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个及以上,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
7.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考核遴选岗位申报条件
原则上符合考试遴选岗位申报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任市级骨干教师(含市级学科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以来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
2. 2020年秋季以来,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含现场班主任基本功综合竞赛)获得市级个人第一等次奖及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仍在受处分期间内的。
2. 2020年秋季以来,有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的。
3. 未满有特殊服务年限规定的。
4. 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发文借用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说明
1. 按照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抽借人员借用期间视为所在编制单位的工作年限。
2. 超编学校学科富余教师报考遴选岗位(A类岗、B类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业绩及专业条件的限制。
⑴近1年年度考核个人得分位居学校前1/2名次的;
⑵近1年经组织安排支教、顶岗工作且考核合格的。
3. 因工作需要,2020年秋季以来经组织人社部门安排驻村、驻队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师,或2022年秋季经组织人社部门安排超编分流(超编分流人员可不受现单位工作年限限制)、上派学习和县教委安排跟岗学习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不受“(一)考试遴选岗位申报条件第6条”的限制。
4. 本文要求的“现场赛课”,是指由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面向全体教师逐级择优选拔的、且有学生现场参与的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下同)。
5. 本文要求的获奖荣誉,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与通报原件(下同)。
四、县外教师申报遴选条件
(一)县外教师申报考试遴选条件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 已满试用期且已转正定级。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3. 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较好完成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原则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拟报岗位匹配,且具有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为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前学历原则上须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⑴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的;
⑵2020年秋季以来,在教学质量评价、学科教学现场赛课方面获得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且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的;
⑶近3年来,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
5. 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申报本县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2020年秋季以来,在教学质量评价或学科教学现场赛课方面获得区县级三等奖及以上,且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的;
⑵近3年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个及以上,或获得区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奖项荣誉称号的。
(二)县外教师申报考核遴选条件
1. 符合县外调入基本条件的优秀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业绩证明材料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的,可按照区域对等(城区、非城区对等)原则考核调配。
⑴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获得省级个人第二等次奖及以上的(须出具获奖证书及通报原件);
⑵获得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省级优秀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
2. 符合县急需紧缺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别说明
1. 本次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师岗位(A类岗),县外城区学校教师(含符合区域对等考核调配条件的县外农村学校教师)可与县内农村学校教师一同报考竞岗,经考察合格后参与选岗。
2. 本次农村缺编学校选调教师岗位(C类岗),县外城区学校教师可以兼报,与县外农村学校教师一同通过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经考察合格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到缺编的农村相应学校(教学点)任教。
3. 服役满3年及以上的驻奉节或奉节籍现役军人配偶,不符合县外教师考试遴选学历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完全符合县外教师调入基本条件的可考核调配到县内农村学校任教。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县内: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023年8月3日(上午9:00—12:00);
县外:2023年8月3日(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
县教委一楼大厅。
3. 报名程序
⑴报名登记:县内参加遴选的人员,根据本简章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岗位,经学校预审合格后到县教委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须收取下列要件:①《2023年奉节县缺编学校遴选教师报名申请表》纸质件和EXCEL电子件(移动U盘拷贝),纸质件须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EXCEL电子件须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业绩条件及加分条件证明材料。
各校(园)长要高度重视报名预审工作,既要严格按简章要求对资格材料进行预审,也不得擅自设置简章要求以外的条件。县教委将对学校此次报名预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如因预审出现重大恶劣影响,将对校(园)长予以问责。
县外调入人员按照已预审登记情况,应备齐相关材料按时到县教委报名。
⑵资格初审:县教委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初审(教学质量由教育科负责审核、现场赛课由进修学院负责审核、年度考核由人事科负责审核),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初审结果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1.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5日14:30-17:30,县教委一楼大厅。
2. 考试时间:2023年8月6日上午9:00-11:00,9:3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
3.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 考试方式: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5. 开考比例:城区拟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名额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其中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数学、中职专业课四个紧缺专业学科岗位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审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非城区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岗位(C类岗)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 考试内容:高考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考难度知识,中考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考难度知识,其余遴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总成绩均为100分。
(三)面试
1. 面试方式:体、音、美、幼教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其余遴选岗位不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2. 人员确定:幼教岗位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遴选名额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遴选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与附加分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3. 评分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4. 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计算方式(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⑴体、音、美、幼教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附加分+面试成绩×40%
⑵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2. 附加分规定
⑴教学质量加分:2020年秋季以来,在教学质量考评中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教学质量加分只计一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与遴选岗位学段或者学科不一致的成绩抽测,不予加分。
⑵现场赛课加分:2020年秋季以来,参加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个人第一、二、三等次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县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
现场优质课竞赛(含现场基本功综合竞赛)只计一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与遴选岗位学段或者学科不一致的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竞赛获奖,不予加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近3年(2020-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一个优秀加0.2分,且总分上限为0.5分。
教学质量加分、现场赛课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可累计加分,但附加分总分不得超过3.5分。县外教师除教学质量项外,可申报现场赛课加分、年度考核加分,但附加分总分不得超过2分。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将遴选人员总成绩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对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3天。在资格复审阶段一旦发现有考生弄虚作假报名的情况,一律取消资格并依次向后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高低、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多少、在本县工作年限的长短(如相同可按教龄长短)、学历高低、职称高低的顺序递补;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拟县外调入人员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结论合格,并完善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教委统筹,用人学校参与组织实施,对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经审定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七)选岗
城区学校岗位选岗,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选岗确认后作为拟遴选人员进入公示程序。如有入围人员在选岗阶段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后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参照资格复审比对要求确定排名先后。
(八)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委公示栏公示3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拟遴选人员资格、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均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审批行文。调动后的岗位聘用按遴选单位在本简章中设置的岗位等级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学校遴选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大事,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遴选工作坚持“四公开、两监督”,即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56558876 56551013 。
附件1-4.xls
附件5:2023年奉节县城区(农村)学校遴选(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xlsx
原标题: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简章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202307/t20230731_12201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