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万盛经开区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2023年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万盛经开区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万盛籍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面向2016年与万盛经开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9:00—12:00。
1.教师岗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教育局人事科(万盛经开区勤俭路10号),联系电话:023-64183271。
2.医师岗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万盛经开区勤俭路36号)联系电话:023-48277461。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
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不能进入面试。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地点:重庆市第四十九中学校。
2.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s://ws.cq.gov.cn/bm/rlsbj/)栏予以公示。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s://ws.cq.gov.cn/bm/rlsbj/)栏公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页面→招考录用(https://ws.cq.gov.cn/bm/rlsbj/)栏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