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本土人才、专职社区工作者6人
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土人才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5名。
(二)招聘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讲规矩、守纪律,政治合格。
2.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35周岁以下(未满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指在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持有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式类推)。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善于做群众工作,能较好地协调和解决村、社区各种问题。
7.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和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8.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热爱村、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奉献精神。
9.报考本土人才需重庆市户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3.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宜担任本土人才、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报名邮箱:GXQBSYZ@163.com
报名二维码:
2.提交材料内容和要求
(1)线上报名时,需将报考岗位对应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技能证书、获奖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需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视同放弃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成绩无效。
(二)笔试
网上资格初筛资格符合条件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对不合格人员资料恕不退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和申论。
(三)资格审查
对考核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参加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1寸登记照(红底或蓝底)1张,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技能证书、获奖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分值100分)
按1:3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对受检人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求受检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任期3个月,试任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任职,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
三、薪酬待遇
按照《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高新党群发〔2020〕71号)《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和明确村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渝高新党群发〔2020〕72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余福利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其他
1.本招聘简章由基层党建岗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65703507。
附件1 白市驿镇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2 白市驿镇公开招聘本土人才报名表.docx
原标题: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本土人才、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12371.gov.cn/Item/63405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