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专业为支撑,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永川城区、西部职教城。学校北倚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茶山竹海风景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办公、生活等设施设备齐全。学校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在校师生14000余人,教师中有高级职称者11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310余人。学校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职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平台,现有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市级课程思政名师团队等多个教学团队,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全国技术能手、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类优秀人才50余人。在66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近7万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4名工作人员,岗位具体情况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工作。
四、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五、特别说明
(一)工作经历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7:00,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学历学位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六、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16时(关闭报名通道)前提交报考申请,注册、登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系统(http://rsc.cqcfe.com/),选择劳务派遣的招聘岗位,提交报考申请并将以下材料上传至系统附件中以便资格审查:
(1)《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打印签字后的扫描件,须为jpg图片格式);
(2)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再扫描,扫描件须为jpg图片格式);
(3)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扫描件须为jpg图片格式);
(4)学信网(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的PDF档须转为jpg图片格式,操作方式可参考招聘系统首页的示例);
(5)以及其他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须为jpg图片格式)。
2.报考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校的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可在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审核情况。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24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考核分为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1.心理素质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前,考生须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完毕,方可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大于5:1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5: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确认签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仅1名考生)考生成绩须达到80分或不低于同类型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研究体检人选。
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应聘人员个人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并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公示。
(四)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派遣单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考察。
(六)审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学校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