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管理委员会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荣昌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 中共正式党员。
2. 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党建指导员工作。
3. 年龄为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性别不限。有一定的基层党群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专业不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处分期间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 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应承担的社会义务。
(二)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建设、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工作,带动群团工作。
(三)常态化走访企业,掌握党员(含流动党员)队伍、发展党员、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地点:荣昌高新区管委会11楼党群服务中心1116室(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联系人:康波、杨波;联系电话:023-81060787。
3. 提供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荣昌高新区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1份。
4. 资格审查:荣昌高新区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备案。
5.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面试。
面试考生比例达到2︰1的,由荣昌高新区直接组织面试,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考生比例未达到2︰1的,经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参照事业人员招聘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考核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六、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依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待遇参照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补助标准(目前标准为4543元/月);按规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他福利待遇参照高新区一般工作人员执行。
七、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荣昌高新区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x
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原标题: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tzgg/202309/t20230915_12341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