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籍情况(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五)对于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服务期间无借调经历。”如有借调经历的,须如实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未注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对于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六)各类报考人员应注明最高学历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七)招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八)招考职位对计算机等级等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八、各招录海关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于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3年10月24日(报名最后一天)18:00前将材料补齐后重新向招录海关提交报名申请。对于未按照要求补齐材料的报考人员,各招录海关将给予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的,招录海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终止录用程序。对于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十、报考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以《考试公告》《招考简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相关通知为准。同时,各招录海关也将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考试录用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十一、招考期间,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十二、海关系统公务员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中国海关,预祝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原标题:关于海关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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