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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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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4 作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0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两江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本公告的招聘对象,报考武汉协和重庆医院和两江新区中医院的,博士阶段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若相应阶段为国外留学的,则须取得相应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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