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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石柱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按照《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及复审要求予以公示。
一、资格复审要求
通过笔试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且已审核缴费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9:00-12:00,14:30-18:00;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9:00-12:00,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七楼大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仅限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填写)(附件4)。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查询的学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属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各学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书及其它佐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告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
6.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退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条件限制户籍地的,需提供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最新户籍证明。
8.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石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及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且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后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9.对视同应届毕业生的2022年、2023届毕业生,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资格审查时候本人需填写《未通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附件5);对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需提供基层项目服务协议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前未通过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承诺材料。
10.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者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与工作单位匹配的社保缴纳记录两项资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告知是否通过,发放面试通知书,若未通过现场告知原因;
3.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要求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后续环节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各考生可在石柱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查询个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