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优先录取的参照本方案中第二条第七款执行;无优先录取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体测1000米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现场、电话或微信群通知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2.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及县公安局一楼公示牌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秀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聘用分配方式,岗位三、岗位四的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其余岗位按照报名时填报的岗位分配。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秀山县戍安保安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秀山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辅警入职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1.辅警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工资待遇为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转正后执行辅警正式待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服装;6个月实习期满执行辅警层级工资。(一)培训和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秀山县戍安保安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60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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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秀山戍安保安公司派往秀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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