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3-65021386
报名电话:13388920186
网址:www.leenjy.com
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200110 010006 | 131.50 | 张元 | 130111732910 | 2018年3月8日 | 递补 |
庞瑞卿 | 130111733224 | |||||
范志杰 | 130113032512 | 递补 | ||||
戚兴刚 | 130137653329 | |||||
高维龙 | 130137740619 |
以上名单含递补人员,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b2c@aqsiq.gov.cn。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家质检总局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6.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28日24时前发送至gb2c@aqsiq.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体检和资格复审
(一)体检
1.体检集合时间:2018年3月7日(星期三)9:00。
2.体检集合地点:国家质检总局南门传达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集中后统一前往指定体检机构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请务必保持空腹。建议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判断;不要穿戴复杂服装,以方便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用,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18年3月7日(星期三)14:30。
2.资格复审集合地点:国家质检总局南门传达室。
3.考生面试资格现场复审时需按照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以供核查。
请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