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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7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对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1982年6月8日后出生);
4.在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开始之日前,须已取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对应执业资格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5.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7.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及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对面向“四类特殊群体”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一)款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报考时,户口须已在酉阳辖区内;
2.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报考对象仍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1)酉阳县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人员;(2)酉阳县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3)酉阳县就业部门确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4)酉阳县户籍本人残疾但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酉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报名参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及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或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证明为同一专业,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以及考生在笔试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考聘的,以及属禁止报考情形人员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聘资格,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9日上午9:00至6月11日17:00前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ouyang.gov.cn,网址下同)首页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服务器关闭报名申请时间:2018年6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至2018年6月13日上午8:3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日21:00---次日6:00为系统结算时间,不能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2018年6月22日24:00登录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次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于6月23日在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网上报名已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之比)为1:2。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酉阳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
2.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见附件1)。
4.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50%+专业基础知识×50%
5.其他相关事项。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递减、招聘岗位取消等事项,均于2018年6月23日前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3日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网上自行查看。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下午17:00时,递补人员必须于2018年7月9日下午17:00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各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于2018年7月11日在重庆市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11层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南路292号)。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1)《酉阳县2018年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但培养高校须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不符的,必须提供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同一专业的专业认证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和公示环节而未取得资格证的,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资格审查表》;
(4)报考人员若为酉阳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须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鲜章;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含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面向“四类特殊群体”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贫困生类型,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②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以及提供的书面证明;③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④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残疾人证和残联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
(6)报考有户口限制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并应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所要求的户口(因高考升学户口迁到高校的2018年应届生以高考前的户口为准)。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本次面试采取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面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2018年7月11日酉阳人力社保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考生未在面试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为1:2。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则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计算的有效招聘指标=该岗位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招聘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面试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该考生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产生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公布时间于面试时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选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有效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面试比例未达到1:2须递减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无法递减招聘指标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县财政、县教委组成考察小组,统一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复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用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选择聘用单位的先后顺序。
拟聘人员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