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3-65021386
报名电话:13388920186
网址:www.leenjy.com
总校:沙龙汇文化广场三楼(小龙坎地铁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
为进一步优化团市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5名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体健康,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好,有志于从事青少年工作。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1日(含)。“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0日—27日。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团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18:00前通过投递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电子档、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件作为附件报送)进行报名,邮箱地址:tswrs@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邮件,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3月20日—27日。
网上报名开始后,团市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可于3月28日在重庆共青团网(http://www.cqyl.org.cn/)首页相关栏目查询。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3月28日—3月29日。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团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公务员身份证明、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团市委(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401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通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共青团网(http://www.cqyl.org.cn/)首页相关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