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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周期,一般为上下每半年会有一次市属事业单位的统一考试,在每一个季度都还有重庆市各个区县的招聘考试。所以在每年的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中,事业单位的招考次数会有很多,很多考生在看招考公告的时候就会产生眼花缭乱的感觉。借此,乐恩教育专门针对2018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整理出考试信息表,在表中,每一次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招考人数、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都能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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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共60名,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5.学历、资历等要求:
(1)“985”、“211”(含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普通师范院校(含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前取得正式教师编制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上)。
(2)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②非直辖市的,须为近五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③系直辖市的,须为近五年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以上述荣誉报考的,要求所获荣誉与报考层次、学科一致,若所获荣誉证书上未载明层次、学科的,可按现任教层次、学科报考。
6.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现任教层次、学科与选聘岗位的层次、学科相同,不能交叉报名。
7.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4日(周四)至7月5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点: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地址:渝北区两路街道渝航路228号)。
2.报名要求: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
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渝北区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③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蓝底红底白底都可,用于办理《准考证》),④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学校同意才能报考)。
备注:确有事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出具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通告栏(http://yb.cq.gov.cn/)上公布。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委牵头,各选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2019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通告栏(http://yb.cq.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准时参考。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如下:
(1)第一类: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上课、说课,分值为100分,其中,上课占70%,说课占3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
(2)第二类: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上课、说课、高(中)考试题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20%,高(中)考试题测试成绩占3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及学科专业能力。
(3)第三类: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上课、说课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20%,专业能力测试占3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考官评判理由,报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所有学校专业技能测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 公告通告栏(http://yb.cq.gov.cn/)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