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周期,一般为上下每半年会有一次市属事业单位的统一考试,在每一个季度都还有重庆市各个区县的招聘考试。所以在每年的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中,事业单位的招考次数会有很多,很多考生在看招考公告的时候就会产生眼花缭乱的感觉。借此,乐恩教育专门针对2018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整理出考试信息表,在表中,每一次的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招考人数、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都能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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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面向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黔江区乡镇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黔江区2017年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黔江区面向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黔江区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公示信息详见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301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于报名之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核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拟聘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致电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379221698,联系人:林老师。
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黔江区面向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黔江区面向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